问题 | 夫妻婚内一方不知情所欠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两个人保持婚姻状态时,倘若有一方从事了透支或贷款业务使第三方蒙受欠款而他的配偶对此毫不知情,这时候就需要根据实际状况对这些债务进行细致的分析并决定其本质以及承担责任的方式。
若发现这些债务与夫妻两人的整体生活品质、生产效益有关,或是源于夫妇共同决策形成的结果,即便其中一方并未参与其中,一般来说都会被认为是他们两口子的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夫妇双方都需承担还款义务。 然而,如果能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债务并非用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并且债权人清楚地了解到或应该明白该笔借款并非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笔债务将被视为举债方的个人债务,而不知情的配偶则无需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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