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又欠很多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婚姻走到尽头涉及到大量债务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这些债务的性质与归属。
这就涉及到了判断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抑或是个人债务的范畴。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夫妻共同债务特指夫妻双方通过共同签署或一方对另一方于婚内行为的事后追认等方式达成共识而产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的债务。 在此情况下,离婚时双方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已被各自分割,则双方可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如协商无果,则需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一方对另一方于婚内行为的事后追认等方式达成共识而产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若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若债权人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则该债务仍将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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