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有债务是要怎么离婚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涉及到一方或夫妇间存在未偿还债务问题时,情形往往相当复杂且各种情况都有所细分和考量。
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包括债务的性质、生成时间以及具体的用途等。 当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经济负担,在离婚之际,作为共同还款人的夫妇理应共同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然而,倘若债务归属于某一方的个人行为导致的后果,则应当由这方面单独负责,而非由另一方与之共担。 对于债务究竟属于何种性质,可以据此审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条款:即夫妻双方必须共同签署文件以确认的债务,或是在事发后得到配偶的认可并达成共同意见的债务,以及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这些均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部分债务便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除非债权人能提供证据确认此类债务既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又用于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和决定。 在离婚程序中,双方可以就债务的分摊方式进行友好协商,如若协商无果,也可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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