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负债怎么认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夫妻双方面临负债责任的界定,其判断标准涉及到诸多复杂的因素。
从普遍的观点来看,如果这些债务是在夫妻之间的关系维持期间内产生的,并且这些资金用于了夫妻共有的生活开支、共同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或者这些借贷行为经过了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表达与确认,这样的情形下,往往会被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比如,当某一方为了家庭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而承担的债务时,我们通常会认为这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然而,若是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其中一方以自己的名义承担的债务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范围,那么债权人若能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的生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得到了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认可,那么同样可以将这些债务归类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