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夫妻离婚后:债权人可以起诉妻子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债务人和配偶达成离婚协议之后,债权人能否向债权人主张权利,这取决于多种因素的综合考虑和具体情况的细致评估。
若债务的生成时期在夫妇婚姻关系尚存之时,并且所涉债务被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共同生产运营或是基于夫妇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同意,那么即便这对夫妇终获离婚之果,债权人仍有权依法向债权人提出诉讼并要求其肩负起偿还债务的责任。 然而,倘若存在相关证据证明该债务确切为债务人的独立债务,或者夫妇二人在离婚协议中已经就债务问题做出了明确而透彻的规定,而且债权人对此有所了解,那么,债权人可能将失去针对妻子进行诉讼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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