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道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婚姻中出现一方以自己名义欠下债务但另一方对此毫不知情的情形,此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起诉时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务必要明确负债的性质及属性,以此来判断这笔债务究竟是否应当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责任。 倘若能够拿出充足的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并未进入到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开支、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夫妇双方对于此决定都没有表达过共识和同意的情况下,那么这笔债务便可以明确被宣布为欠债一方的单独承担之责。 其次,在准备起诉材料时也需要格外谨慎仔细,比如提供债务发生的有关凭据、证明债务并未用于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等等。 最后,在选择合适的法院进行起诉时,通常应选择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例如被告居住所在地的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