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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对方债务如何处理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如何处置另一方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债务问题,这要依赖于债务的种类及形成时期等多种因素进行具体分析与判断。
如若此笔债务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身份以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并非直接涉及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金额,那么这便不再属于夫妇间的共同债务,而是应该由举债一方向本人全部负责清偿。
然而,若是债权人有充分证据表明,此笔债务确被用于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这笔债务就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之时,原属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理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倘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这些债务,或者财产已经分别归属各人所有,那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债务清偿问题;
若协商无果,则应交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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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4: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