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举证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主张某项债务不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过程中,需要对各类证据和具体情形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和评估。
首要的步骤是必须展示该笔债务并非在其配偶毫不知情并且并未使用于任何形式的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的商业运作之中产生。 例如,我们可以通过提供债务产生之时另一伴未能在场的证据,或者是该笔债务的具体使用目的同家庭生活严重脱节的相关文件资料来加以佐证。 其次,若涉及到的债务乃是由于一方实施了非法或犯罪行为而导致的,如赌博、吸毒等,那么这样的债务同样无法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就需要提供相关的执法机构的处罚决定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性材料以支持我们的观点。 最后,倘若我们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已经明确约定将该笔债务视为个人债务,例如存在书面协议或者相关的证人证词等,那么这些都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来支撑我们的论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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