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借钱十年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身份产生的借款,而此项债务又用于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我们可以确定该类债务无疑属于夫妻二人应共担的共同债务。
作为其妻子,您有义务与您的丈夫共同承担起偿还这笔债务的责任。 然而,如果您的丈夫所借之款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是超越了这一范畴,那么从原则上来讲,这类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如果债权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表达,那么这笔债务仍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您丈夫长达十年未能偿还的债务问题,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 首先,您需要详细了解债务的具体情况,包括借款的用途、签订的借款合同以及还款的计划等等; 其次,如果您认为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您可以尝试与您的丈夫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或者直接参与到债务的偿还过程之中; 再次,如果您认为该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您可以主张将该债务归为您丈夫的个人债务,从而避免承担偿还责任; 最后,如果您对相关法律条款存在疑问,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深入了解自身的权益和义务,必要时甚至可以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债务性质并处理还款事宜。 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我们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取更为详尽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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