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婿故意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女儿的丈夫蓄意借取借据所涉款项并且未能如期偿还,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以及第六百六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乃是借款人在债务期限届满后需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的契约性文件,因此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在此情况下,若女儿的丈夫作为借款人未能依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贷款方(通常为女儿的公公婆婆)可采取如下措施: 1.搜集证据:包括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借据、证人证词等,用以证实借款事实及女儿的丈夫未依约还款的情况。 2.进行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女儿的丈夫进行有效沟通,要求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进行还款。 3.诉诸法律途径:若经沟通协商无果,贷款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女儿的丈夫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4.执行程序启动:倘若法院判定女儿的丈夫须归还借款,然而其仍然拒绝履行判决义务,贷款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处理此类问题过程中,务必遵循法律程序,确保所有行动均符合法律法规之规定。 若女儿的丈夫的行为涉嫌欺诈或者其他刑事犯罪,贷款方亦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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