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借钱十年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婚姻关系保持有效期间,丈夫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了借款事务,并且该项负债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此债务便可视为夫妇之间的共同债务。
作为其配偶,妻子在法律上有着与丈夫共同承担此项债务偿还的法定义务。 然而,若丈夫所借之款并非应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超过了上述范围之外,从根本而言,这笔债务不能归入夫妇之间的共同债务范畴之内。 然而,倘若债权方能向法庭举证证明该项债务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抑或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而产生,那么这笔债务仍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妇之间的共同债务。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妻子可以采取如下措施来应对:首先,与丈夫就还款事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还款责任以及具体的还款方式; 其次,若丈夫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妻子有权要求债权方向其提供借款用途的相关证明文件,从而进一步确认债务的性质; 最后,若经证实该债务确实为共同债务,妻子则有义务与丈夫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若丈夫依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妻子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裁决夫妇共同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务必注重搜集并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债务用途证明等等,以便在法律程序中得以运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