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丈夫不还怎么起诉离婚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当某一位配偶因对方未能偿还所欠借款而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离婚之时,其涉及到的往往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问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状况,法律赋予了夫妻其中一方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 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会首先尝试进行调解工作,若调解无果并且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则应依法批准离婚申请。 倘若该笔借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且有一方未履行还款责任,那么另一方便有权在离婚诉讼中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诉求,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然而,若该笔借款并非夫妻共同债务,或者由于借款行为引发了夫妻间的情感裂痕,那么这种情况就可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所提及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从而成为法院批准离婚申请的重要依据之一。 在实践操作层面,当事人在决定起诉离婚之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收集并整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共同财产证明材料、债务证明文件、借款合同等等,以便在法庭上有力地证明借款事实及其性质,同时也能清晰地阐述借款行为对夫妻感情产生的影响。 如果借款确实属于共同债务,且有一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那么这将很可能成为法院作出离婚判决的一项重要考量因素。 总而言之,当某一方因另一方未能偿还借款而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离婚时,他们完全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提出分割共同财产的诉求,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虽然借款问题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最终是否能够获得离婚批准仍需视具体情况及法院的判决结果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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