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有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中有任意一方存在欠债未偿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明确规定,若此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承担连带责任进行偿还。
然而,若债务系由某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原则上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但是,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那么这笔债务仍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债权人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搜集相关证据:包括债务合同、转账记录、借据以及证人证言等,用以证实债务的真实性及借款事项。 2.确定债务性质:依据债务的性质及用途,对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准确判断。 3.尝试协商解决:与债务人及其配偶就还款事宜展开积极沟通与协商。 4.寻求法律援助:如协商无果,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偿还债务。 若债务最终被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案情裁决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即便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但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债务实际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等方面,法院亦有可能判定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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