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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时债务是如何规定的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进行离婚债务分割的过程中,首要任务便是确定离婚之时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的共同债务。
所谓的夫妻共同债务,乃是指由夫妻双方以共同的意愿和决定所形成,并为了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的生产与生活需求而自愿承担的债务。
根据现行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只有经过另一方签署确认,或是在事发后给予追认为有效的债务,才能划归为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当此类可被明确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际,将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至于离婚债务的分割步骤,首先应扣除夫妻共同财产中所能承受的债务部分,倘若夫妻共同财产足以完全抵偿所有债务,那么此时便无需再进行进一步的分配程序;
若仍无法完全偿清,则剩余债务应由夫妻分别用各自的个人财产加以偿还。
具体的分割原则,则依据自主协商原则施行,法院将充分尊重夫妻双方关于债务分割的决议,让其自行决定各自所需负担的债务比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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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13: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