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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贷款的债务离婚后如何处理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1.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涉及到的贷款尚未完全偿付完毕。
首要任务便是明确此笔负债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抑或是某一方的单独债务。
而后将根据确定结果选择适当的债务承当方式。
2.若确认债务归类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那么在婚姻关系解除期间,双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婚姻关系解除后,作为原来为了夫妻共享生活而负担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如在此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未能足额抵销债务,或者财产已分为各自所有,则需由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以制定合理的清偿方案;
协商无果之时,则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定最终的债务清偿方案。
3.若经过证实此笔债务并非出于夫妻双方的知情且并未被用于改善双方的日常生活开销,那么该债务将被视为债权人的单方面债务。
在夫妻婚姻关系解除之时,因为该债务并未受到夫妻共同经济生活的影响,因此应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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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8:4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