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爱人有共同债务,离婚后各自承担债务,银行会同意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信用卡以及银行贷款等债务问题,其是通常需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
这也就是说,即使在夫妻关系解除亦即离婚之后,原先在婚姻持续期内所产生的借贷仍然被视为夫妻合债务。 以下是一些相关的原则与操作示例: 首先,若债务发生出自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这笔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再者,即便夫妻在日后选择了离婚,他们同样可以就共同存在的债务得以划分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划分仅仅只限于夫妻内部的法律意义,对外并无约束力; 其次,银行仍然有权利单独或联同其他受害人同时对夫妻双方提起诉讼; 最后,在经过法院的审判后,如果其中一方因无需承担还款义务而实际履行了还款义务时,他有权要求另一方给予全额赔偿。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