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分居期间,一方所借款项是否算作共同债务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一方在婚姻中长期分居时期欠下的款项,是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仅限于其本人债务,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分析。
1.若是在分居期间发生的欠款行为,然而在随后的时间内得到了另一半的认可并予以承认,那么此类款项便概认为是共同承担的债务。
2.此外,倘若在夫妻关系维持期间,某一方以个人名义为日常家庭生活的必需品购买、支付等原因产生的债务,这种情况下,此笔债务亦视为夫妻二人共同承担的责任。
3.而当债权人有确切证据表明该笔债务主要被用于共同经营活动时,也应纳入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范围之内。
4.然而,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以个人名义,其产生的相关债务超过了当时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这部分债务不应归入夫妻共同承担的范围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4 22: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