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婚内一方产生的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姻关系中产生的债务问题,我们必须要清晰地了解其中的责任划分和解决方案:
首先,如果某一方的债务仅仅源自于他自身的特殊情况或行为所导致的,那么这就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理应由该债务人自己承担,并不牵扯到配偶的义务范围之内。 然而,如果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话,那么这段婚姻中的债务便会被归类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他们也将各自拥有相应的部分借款偿付责任: 第一,当某对夫妇共同签署了相关借贷协议、或是在签订后某一方对此有过书面追认等共同想法表达时所衍生出的风险; 第二,当某位丈夫/妻子能够证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以自我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承担的债务; 最后,也是第三种情况,如果某对夫妻的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所借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同时债权人又能拿出有力证据证明这些款项被用来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那么这种情况也将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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