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后夫妻如何处理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着眼于单方面的个人债务情况,根据法理原则,应仅由欠债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其配偶则无须承担此项义务。
但倘若这笔债务属于夫妇共有的后果,那么必须借助夫妻双方所拥有财产的合力来进行偿还。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构成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 首先,透过夫妻二人共同签署或任何一方于债务产生后对其予以追认等共同表达意愿的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其次,当夫妻中的某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其个人名义为了家庭日常生活之所需来引发的债务也可被视为共同债务。 最后,即便债务主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而产生的债务,只要债权方能出示足够的证据表明这笔债务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相关,那它同样可以被视为共同债务。 关于这样的共同债务,依法规定应该由夫妻共同负责偿还。 如若情节严重,导致共同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债务,抑或是财产均已经归属到个人名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事先协商达成清偿协议;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将由法庭根据实际案情做出最终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