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男方贷款,女方有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所欠下的网络贷款,如若被证实用于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开支,那这笔借款便属于婚姻中的共同债务,而身为其妻子也将面临与丈夫共同担负对应的偿还义务。
2.然而,若这笔网贷款项并未在夫妻二人之间进行实质性的使用,那么它将被视为仅限于男方个人行为的债务,此时他的配偶并不需要对此笔负债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关于男性是否选择以网贷方式作为离婚原因,在此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处理途径: 1.在夫妻离婚时,对于那些并非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网贷借款,需要由借款者本身进行负责偿还。 2.至于那些被认定为婚姻中的共同债务,则应当通过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来进行偿还。 具体来说,这些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应该是先从双方的共同财产中寻找足够的余额进行清偿。 如若存在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决定各自拥有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他们需要签订相应的还款协议。 若协调无果,最终应由当地法院做出裁决。 此外,在离婚协议撰写过程中,还需要明确记录下协议各方当事人都表达了自愿离婚的意愿,并且在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重要事项上达成了共识和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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