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能否只向其中一方追讨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夫妻之间存在的共同债务问题,善良且不知情的债权方可选择向夫妻双方面临的责任,或是选择向夫妻中任一方单独追讨。
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对这笔共同债务皆应负有义务进行还款,避免带给各方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倘若共同持有的财产尚不够偿付债务,或夫妻二人约定明确财产共有但其各自所有权归属,这时便需要由二人协商解决清偿事宜;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必须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除此之外,还有两种情况可列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在事发后确认、追认等具有共同意见表达意义的行为导致产生的债务; 第二种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有一方是以个人名义负责并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承担的债务亦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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