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的承担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间对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应承担共同且不可分担的偿还责任,这是一种具有法律强制性的连带清偿义务,不论双方是否已经通过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对夫妻共有财产实施了分配分配方案均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若债权人在夫妻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之后,以夫妻二人在此之前共负的共同债务为根基向债务人及其配偶提出请求权时,只要该请求权尚未过法定诉讼时效,那么无论是债务人本人还是其配偶都不能以曾签署过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已经作出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决定为由,来拒绝承担必须的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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