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夫妻关系中,若以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借款,且借款目的是为了支持其中一方进行个人商业活动或服务于特定私人事务,那么应该将其视为夫妻双方就如何处理共同财产达成的共识。
因此,在此情况下签订的借款协议具有效力,当这对夫妻最终选择结束婚姻时,该借款协议的相关规定也应当得到尊重和执行。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那些被夫妻双方视为戏谑行为而签署的借款协议以及借据等,通常并不代表当事各方的真实意愿。
因家庭劳务繁重而引发的借款协议、借据等,很大程度上只是夫妻间的玩笑话而已,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体现。
因此,对于这类借款协议,从法律角度来看,它们应被判定为无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