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负债是否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信用卡欠债是否作为夫妇共同承担之负债的问题上,债权人需承担起举证责任,并须证明该笔负债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首先,若负债有赖于夫妻双方共同追求的利益;
其次,这笔债务产生的原因是因为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和决策的经济生产及管理活动中的各项事宜(通常涵盖了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活动、购买生产资料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共同进行投资或参与其他金融活动等); 除此之外,还有可能因夫妻双方共同消费支配而产生的该类债务; 最后,如果企业经营者因为从事事业所需而背上了庞大的负债,并且这些负债最终形成了夫妻双方共享的财产,那么这类信用卡欠款也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承担之负债; 然而,若信用卡欠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债权方则必须能提供证据来证明其所借贷的款项实际上是用作了婚后家庭生活支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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