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婚后配偶所负之债,若为家庭生活所需,依法可视为夫妇共同负担的债务,因此即便在离婚之后,同为配偶之人也同样需承当此负债责任。
然而,若在婚姻持续期内,配偶以其私人名义产生超出家庭日常支架需求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种情况并不构成夫妇共同负担的债务,另一方配偶无须为此承担还债事宜。
在离婚之时,有关于夫妇共同负有的债务,应首先用夫妇共同拥有的资产来进行偿付;
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支付债务或该等财产已被各自主张且归各自所有,则双方可以协商制订出债务偿付的方案;
若协商不能达成共识,最终将由法院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