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后欠下的二千多元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债务人离世之际,以下人士有义务代为负责其所欠下的债务:首先,若在此种情况下,死者留下了遗产继承人,那么理应由其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用这些财产来为已故亲人偿清相关债务;
其次,若无任何可供继承遗产,但却存在债务保证人的话,则由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保证责任是毋庸置疑的; 接下来,若死者欠款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在债务人离世之后,该部分债务便理应由其遗孀或丈夫承担; 倘若并未出现上述任一种情况,即既无遗产继承人亦无债务保证人且欠债源于夫妻关系外,那么,便意味着该笔债权、债务将自动消失,无需继续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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