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且失踪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借款人离奇消失且未予还款一事,正如我们非常理解您此刻可能面临的困扰与难过,以下为解决措施供您参考:
首先,如若借款方已经失踪多达两年之久,根据我国现行法规的明确规定,您有权提交申请以宣告其失踪。 在此过程中,借款人的亲属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各方均有资格提出申请,作为受益人的您当然也包含在内。 一旦通过宣告成功,失踪者的相关财产将由其夫妻、父母或亲友等人代为管理,期间产生的税款、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皆将由代管人负责从其所负责的财产中进行支付。 其次,若借款人失踪时间尚未满两年,那么您仍然拥有法律所赋予的延长诉讼时效的权利。 需注意的是,在距诉讼时效期满的前六个月之内,倘若由于不可规避的因素或是其他阻碍导致无法行使权益的情况出现,诉讼时效将会暂时停止计算。 待阻碍因素消除后,诉讼时效将继续进行其未完成的阶段。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祝商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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