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众所周知,当夫妇彼此约定分别拥有各自收入财产时,一旦出现负有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发生,在确保完成此项义务之后,当事人有权主张在自己所拥有财产的额度之内实现权益的追偿。
2、然而,若是夫妻双方选择采用法定财产制度,按照法律的明确规定,应对共同财产进行优先清偿。 关于清偿顺序在此做详细说明: (1)如果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偿还全部所需还得债务,则应利用这部分共同财产来完成债务清偿任务; 而将剩余之财财产在两个人之中均等地进行分配。 (2)但若共同财产无法满足偿还全部必要债务的需求,则需要通过相对应的协议方式进行解决; 倘若协议未能达成,此时,就应由法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3)若经核实无共同财产可用,两人需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则留给法庭进行裁决。 3、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夫或妻一方不幸离世,那么生存者应该自觉承担起其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并负责进行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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