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情形的债务不被视作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就某笔债务达成单独偿付的协议或约定,则该债务应归属于约定一方,不应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责任。 其次,若某笔债务仅登记于债权人格言名下,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产业经营,则此种情况也不应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除了前述两种情形之外的其他无法明确划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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