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偿还范畴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是关于无需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之债项的论述:
首先,是那些明确界定属于单方面债务,并且未将其用于维持共同婚姻家庭生活质量所需的财务支出和投资领域的债务; 其次,若存在夫妻的任意一方参与了赌博或吸毒等非法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欠债未偿,这也应排除在须夫妻共同偿还之范畴外; 再次,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方式达成共识,约定由其中一方独自承担和偿还这部分债务的话,此种情况亦可被视为不需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的事项; 同时,若证明夫妻中任何一方伙同他人捏造虚假事实,以达到欺骗目的而欠下的债务,这也是不受夫妻共同负担偿还义务的情况; 最后,还包括其他法律规定或判例认定不需要夫妻共同分担还款责任的债务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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