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欠债妻子不知情需要偿还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权债务问题的相应法规,即近年来刚刚宣布实施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这方面的内容,并予以强调和突出。
依照该法典的婚姻家庭编部分的相关法律条款阐述,在此情况下,只要某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且其构成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有关规案,即便妻子对此全然不知情,也必须承担还款义务。 至于如何判定何种类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标准: 首先,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在签字后的某个特定时间点得到另一方的事后确认等共同意愿表述的情况下产生; 其次,也可能源自于婚后的某段时间内,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为家中日常生活所需而设定并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