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买房写一人名字要看双方征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夫妻合买房产只落在一人名下时,实际上仍需对两人的征信进行仔细审查。因为在此种情况下,另一方将被视为该房屋贷款的共同还款人出现。在婚姻关系期间内购买房产,银行则有义务对夫妻双方的征信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查。当银行审批住房按揭贷款时,如果涉及到夫妻购房事宜,他们并不仅仅关注其中某一方的信用记录,而是需要将配偶的信用状况也纳入考虑范围之内。原因在于在实际还款过程中,通常由夫妇二人共同承担这笔债务,因此一旦当中有人的信用记录出现问题,势必会直接影响到房产按揭贷款的审批结果以及相应的利率水平。
最后,应当明确指出的是,所谓“婚后财产”特指夫妻婚姻关系持续有效时期内所获得的所有资产和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