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夫妻离婚后能否共同主张债权 |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关于夫妻双方所背负的共同债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清偿责任。若在共有财产难以足额支付欠款或夫妻中某一方全权享有财产之时,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夫妇二人友好协商、确定债务的具体偿还方式; 
如若协议破裂,无法达成共识,则该问题将交由国家权威机构,即法院进行裁决。 另外,针对共有债权,作为夫妻双方的一份子,每个人均享有所占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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