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借款婚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缔结之前产生的债务,通常情况下并不能作为夫妇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范畴进行考量。
然而,若当事人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实这部分债务确实被用做了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的用途,那么这类债务则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当债权人以一方在婚前曾负担的个人债务为由向其债务人的配偶提出权利主张时,人民法院将不予认可。 不过,假如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足以证明他们曾经负担的债务确实是为了婚后家庭共同生活而支出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便不在此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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