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保证人能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的法律情形下,一般保证人具备作为共同被告被起诉的可能性。
在一般保证的范畴内,倘若债权人仅仅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此时法院拥有裁量权,可决定不将保证人为共同被告追加进来;而要是债权人仅仅把保证人作为被告进行起诉,那么法院同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债务人为共同被告予以追加。 然而,当债权人选择一并将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同时起诉时,法院就应当把二者都列为共同被告。 这是因为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只有在债务人确实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在这种一并起诉的情况下,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这样,法院才能更准确地进行审理和作出判决。 总而言之,对于一般保证人能否作为共同被告被起诉这一问题,其关键取决于债权人所采取的起诉方式以及具体的案件实际状况。 不同的起诉方式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小胡作为一般保证人。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还款,小李先仅起诉小朱,法院未追加小胡为共同被告。后小李又仅起诉小胡,法院追加小朱为共同被告。争议点在于不同起诉方式下,一般保证人及债务人是否作为共同被告。 案情分析: 1、小李仅起诉小朱时,法院有裁量权不追加小胡为共同被告,因为在一般保证中,此时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保证人。 2、小李仅起诉小胡时,法院将小朱追加为共同被告是合理的,需明确各方责任义务,便于准确审理判决。 3、若小李同时起诉小朱和小胡,法院应将二者列为共同被告,因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需明确各方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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