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怠于行使权利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怠于行使权利”这一范畴在某种程度上涉及到了债权人的代位权以及撤销权等相关法律问题。
具体而言,根据债权人代位权的相关规定,若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怠于行使其所拥有的债权或与其债权密切相关的从权利,从而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得到有效实现时,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享有的相关权利。 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部分,则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如债务人以主动放弃其债权、舍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进行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拖延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从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不利影响,且债务人的相对人对此事态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上述行为。 总的来说,这些法律条款的制定目的在于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通过消极行为给债权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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