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人代为履行后可以向保证人追偿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三人代为履行这一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合同里规定由除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去给债权人履行债务。
而保证人的职责,是在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时候,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来承担保证责任。 这两者在法律关系以及权利义务的基础方面是有明显差异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也不符合法定的那些情形,那第三人履行完债务之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去向保证人追偿的。 只有当保证人自己主动愿意承担第三人代为履行之后的债务时,才可以进行追偿。 这里要特别留意,如果出现了欺诈、胁迫等会让合同变得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况,那对权利的行使就可能会产生影响。 到底能不能追偿,不能一概而论,得结合具体的相关证据以及法律规定,全面地进行综合判断,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第三人代为履行后与保证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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