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清偿顺序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债务偿还顺序方面,我们应秉持以下基本原则:
首要的是,有担保的债权将比无担保的债权享有更优先的偿付权力。 这具体表现在,诸如设立了抵押权、质权以及留置权等各种担保物权的债权。 接着,在无担保债权的范围内,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拥有独享的优先清偿地位。 再者,职工债权,主要涵盖工资、医疗及伤残补助等项目,亦具备优于普通债权的偿还顺序。 接下来则是税收债权。 而在所有这些之后,才轮到普通债权。 在执行程序中,如果存在多个债权人同时向同一个被执行人提出执行请求,那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债权将率先得到偿付。 然而,当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所有债务时,便需要按照各债权之间的比例进行公平分配。 但是,参与分配的前提条件必须是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合法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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