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续保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确保一般保证的情况下,若保证人与出借方未能明确约定保证期限,则该保证期限将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期六个月。
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形,若保证人和出借方同样未能达成保证期限的共识,债权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享有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权利。 然而,在担保期限届满之前,如债权人希望担保人继续提供担保服务,需另行签署全新的担保合同或达成新的担保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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