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公证范围有哪些要求和标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制执行公证所涵盖的(法律规定的)范畴主要包含借款协议、借用人与被借用人之间达成的借用合同、以及无需资产抵押作为担保的租赁合同等有关债权债务关系的文书文件。
对于此类债权文书,须确保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明确,双方对所约定的给付内容均无任何疑虑。 此外,文书中还需明确记载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其应尽义务或者仅部分履行义务时,债务人自愿接受并同意依法进行强制执行的承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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