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约定担保形式及期限,是连带担保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对担保的类型和期限进行明确规定,则一般将其视为连带担保方式。
在此种情境之下,债权人有权根据自身利益以及实际条件的考量,选择向债务主体或是担保人提出请求权。 这主要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即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默认为连带责任保证。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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