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未发生的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尚未实际发生的债务通常不适用于担保措施。
毕竟,担保行为是以债务已然存在或者将要发生的合法性质为前提条件予以构建的。 在此种情况下,担保者并无担保义务可言。 这样做实际上是为了维护交易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平等性,同时也能有效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