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担保追偿顺序有哪些要求 |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担保权的追偿顺位往往受到主担保类型以及相关协议条款的制约与影响。 概括而言,若为连带共同担保,意味着存在多个担保方,当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已承受担保责任的担保方有权向债务人进行求偿,同时亦可请求其他担保方支付其应负担的相应份额。 而在按份共同担保的情形下,各担保方仅需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至于一般保证,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且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无法履行债务之前,享有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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