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众多的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况中,可能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抵押物品若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明确禁止的范围类别的财产,如也包括涉及土地所有者权利的问题; 其次,如若在抵押过程中的抵押方对于抵押商品无任何处置权力或义务行使不当; 除此之外,也可能是因为该合同的内涵规定与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强制性规范产生冲突。 举例来说,当某些当事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中,将诸如学校、幼儿园、医疗保健机构这样有公益性质并非经营性的法人的教育设备、医疗卫生设施以及其他公益设施作为抵押品时,这类的合同就可能被判定为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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