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约定还款期的担保期限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若借贷双方并未就还款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则担保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其应尽义务的宽限期满之日起予以计算。
若在此期间内,债权人始终未能提出任何请求或主张,那么担保期间则将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为期6个月之久。 然而,倘若在此6个月的期限内,债权人并未来信函件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权益,那么在此期限结束后,保证人可据此条件依法免除应当承担的相关保证责任。 这一规定旨在协调保护债权人和保证人的正当权益,避免因保证人无法及时了解债权人诉求而导致责任期限的无限期拖延现象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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