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人欠钱不还担保人是否有连带关系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承诺偿还借款款项,则作为担保人通常需承担连带责任。
在典型的一般保证情形中,仅当债务人为对其财产进行终局裁决或仲裁之后,并在对该债务人身躯进行法律强制执行仍然无法偿清时,才需要保证人承担起保证责任。 然而,若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当债务人为未能按期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出现了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选择要求债务人为其履行债务,亦可选择要求保证人在其所能承受的保证范围之内承担起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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