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追诉期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担保人之追索时效的计算,须依据其所提供担保的具体类型进行判断和明确。
针对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而言,若其与债权人之间并未就保证期间达成任何约定,则该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六个月。 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来说,若其与债权人同样未能就保证期间达成任何约定,那么债权人便可在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 在此保证期间之内,若债权人并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那么保证人将自动免除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反之,若债权人已经启动了诉讼程序或提交了仲裁申请,那么此保证期间将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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