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权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借款合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时,抵押权往往也无法继续生效。
虽然抵押权本质上是为保障借款合同得以顺利履行而所设立的一项担保权益,但若借款合同丧失了其依法成立并生效的条件,则作为附属权利的抵押权自然也就失去了其存续和实现的合法前提。 然而,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下,抵押权即便仅在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仍有可能保持其法律优先性与有效性,比如: 由其他合法的、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作为其成立基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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