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资产保全怎么解除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因欠款行为引发的资产保全事宜,以下几种情形通常会导致保全措施得以解除:
首先,若被保全方已按照约定完全履行所拖欠的债务或成功提供具备充分效力的担保物以替代原债务; 其次,倘若申请方同意放弃对被保全方的保全请求,也会促使法院依法解除相关保全措施; 最后,当保全措施的有效期届满且申请方并未提出续期申请时,法院亦将依据法律规定对保全措施予以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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