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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人诉讼时效是几年
分类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解答
律师解析:
若一般保证担保人和其债权方未能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约定保证期间时,该等保证期间应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保证期间的实际期限为六个月。
当合同中明确了保证期间以及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保证期间时,如果债权方并未就债务方提起任何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情况下,保证人将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然而,若债权方已经启动了诉讼程序或申请了仲裁,那么在此种情况下,保证期间将适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之法律概念。
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若担保人和其债权方同样未能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则有权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六个月之内,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证期间及前述保证期间的情形下,如债权方并未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亦将免于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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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7 23:13:27